妻子未盡扶養義務,法院判決少分遺產

2024-03-20 18:14:01紙上聽04:22 418
聲音簡介

古代書院的院判是什么職務?

到底是什么呢

夫妻不和離婚,男孩子一歲多,母親不想要孩子撫養權,法院會怎么判

離婚后孩子的歸屬,哺乳期內的孩子,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父親則需按月按法院的判決或雙方協議的數額支付孩子的撫養費。2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4、2-10周歲的孩子,可協商解決,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有利于子女成長的原則、考慮父母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10周歲以上的孩子,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5、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平凡之路養老院的案子怎么判的

石磊取得勝利。經查詢《平凡之路》電視劇資料得知,石磊狀告養老院的案子終于宣判,石磊取得勝利,潘巖收到法院發來的判決書,邀請大家吃飯慶祝一下。

繼父有義務扶養孩子嗎

只要與毌親結婚,就有義務幫母親扶養母親的孩子。

妻子產后判若兩人,我要怎樣和她溝通?

夫妻倆在一起生活的時間是最多的,要想處理好關系,一定要注意平日的溝通。女人在男人面前永遠處于被保護、被關愛的位置,要維系好與妻子的關系,男人要事事加以注意。 1、對妻子要有耐心。 愛嘮叨是女人的天性,特別是在飯后茶余,妻子可能喜歡興致勃勃地向你講述某件令她歡樂或煩惱的事,你要耐著性子去專注地聽,并從中分享樂趣或表示同情。 2、能夠向她承認錯誤。 當你做錯了事情的時候,就要在妻子指責你之前向她承認你的錯誤,這樣不但能得到妻子的諒解,也能避免雙方發生爭吵。 3、常常關心對方。 特別是在妻子生病或心煩的時候,你應盡全力安慰、開導她,在她心理脆弱的時候,是最需要安慰與關懷的,也歲衫液最容易為此而感動。 4、特殊場合愛護她。? 當你和妻子被邀請參加晚會、婚禮或宴會的時候,你應盡量陪著她,千萬不能為了自己盡興而使妻子有被遺忘、冷落的感覺。? 5、逗她開心。 可以將一些幽默的小故事或有趣的新聞講給她聽,這能有效地增進夫妻間的感情,活躍家庭氣氛。? 6、讓交流制度化。 與自己愛人的溝通交流,應該形成制度化,變成每天都要進行的規定動作。不要覺得自己忙,或者身體疲憊,就自動放棄交流的機會。每天至少交談半小時以上,不要小看了這些時間,積少成多! 7、推己及彼很重要。 想要增進與自己妻子的溝通,首先自己應該主動去做這件事,而不是等著對方主動來和自己交流。正所謂,推己及彼。你經塌弊常去溝通的話,兩個人之間的隔閡和誤會自然會消除。 8、盡量不與她乎物計較。 當她做錯了事時,一定要保持冷靜,耐心說服。切忌一沖動就橫加指責,這樣,你在妻子心目中的高大形象就毀于一旦了。

孩子撫養權判決

  孩子判決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問題,規定在《》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大體精神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1、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2、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哺乳期后、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時,人民法院一般會依照上述法律規定,結合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情況下,誰具備上述優越條件的,即由誰優先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基本相同,那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一般還會根據《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來作為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一個優先條件。《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孩子的年齡已到十周歲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決前還會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即征求該孩子的意見,看他愿意和誰在一起生活,并以此作為判決的依據。但同時也希望能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妥善解決問題,以使孩子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孩子撫養權判決

  孩子撫養權判決   離婚后孩子撫養權問題,規定在《婚姻法》的三十六條和三十七條,大體精神是,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該意見較為詳細地規定了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意見。   1、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十周歲以上的孩子愿意隨母親生活的。   2、什么情況下,法院將孩子撫養權判歸男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女方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響孩子成長的。   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   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   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   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的。   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   據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對哺乳期后、二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爭執不下時,人民法院一般會依照上述法律規定,結合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情況下,誰具備上述優越條件的,即由誰優先取得孩子的撫養權。   如果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基本相同,那么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一般還會根據《若干意見》第4條的規定來作為確定孩子的撫養權的一個優先條件。《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可作為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如果孩子的年齡已到十周歲以上的,法院在作出判決前還會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即征求該孩子的意見,看他愿意和誰在一起生活,并以此作為判決的依據。但同時也希望能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妥善解決問題,以使孩子能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

如果王剛未出生的孩子可以分得王剛遺產的話,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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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怎么判,撫養費的判決原則是什么?

您好,針對撫養費怎么判,不同的地方以及不同的案件情況會不同的標準,一般情況下,會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這三個方面綜合綜合判斷撫養費的合理數額。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第五十一條父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第五十二條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并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條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給付撫養費。

男子養兒10年發現不是親生,起訴前妻!法院怎么判決的?

男子養兒10年發現非親生將前妻起訴至法院,當地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男子撫養前妻孩子十年,付出了很多情感和金錢,當得知孩子并不是自己親生后,男子的精神遭受了嚴重打擊,前妻的行為給男子帶來很大痛苦,故男子要求前妻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和返還撫養費的訴求是合理的。最終,法院作出判決,要求前妻返還撫養費11.76萬元,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 廣西南寧一名男子和自己的妻子離婚后獨自撫養兒子,當兒子長大后,男子發現孩子的長相和自己差別很大,于是帶著孩子去做了親子鑒定,結果發現自己養了十年的兒子竟然不是親生的,男子的精神受到了嚴重打擊,因為自己一直以來對兒子非常好,家里的老人也非常疼愛這個孩子。男子對前妻的行為十分氣憤,也是將前妻起訴至法院,要求對方支付自己精神損失費和撫養費。但是前妻稱自己對鑒定結果有異議,不同意返還撫養費并賠償精神撫慰金。 主審這起案件的法官認為,雖然前妻對親子鑒定的結果不認可,但是其并沒有申請再做親子鑒定,因此女子提出的異議并沒有實際依據支撐,所以前妻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認定胡某與小胡不存在親子關系。另外,女子的行為是一種對婚姻背叛的行為,于情于法都是不允許的,突破了道德的底線和踐踏了法律的尊嚴,男子辛辛苦苦照顧孩子十年,傾注了很多精力在孩子身上,沒想到卻遭到了無情地欺騙,女子這種行為必須受到法律嚴懲,故法院支持了男子的訴訟請求,判決前妻支付男子精神損失費和返還撫養費。 婚姻需要真誠,如果背叛婚姻突破道德和法律的底線,那么必將受到社會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懲處。不管是男方還是女方都要守住自己的底線,不要做出傷害另一半和孩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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