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章》(《孟子?告子上》)

2021-07-11 11:21:08鐵硯齋主講故事28:10 475
聲音簡介

        魚,我所也;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魚而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生者,不為茍得也;死亦我所所惡有甚于死者,有所不也。如使所欲甚于生,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也?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食,羹,得之則生,得則死。呼爾之,行道之人弗受;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宮室之美,妻妾之所識窮乏者得我與?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孟子》2章 魚我所欲也翻譯

武器二位企鵝企鵝全文

孟子《魚我所欲章》告訴我們的道理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 若為大義故,兩者皆可拋。 舍生取義

《孟子二章》(魚我所欲也)《弈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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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什么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告子上》。全文將人們日常生活中熟悉的魚與熊掌打比方,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由“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自然引申出“舍生取義”的結論,表達了禮義應該重于生命的主張。 《魚我所欲也》的主旨 孟子在文章開頭先由一個生活常理講起,即在魚和賀春熊掌不可以同時得到的情況下,一般要“舍魚而取熊掌”,孟子以這個生活常理為喻禪猛耐,自然地引出在生和義無法同時兼顧的情況下應該“舍生而取義”的結論,這也是本文的主旨。 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中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他從人應如何對待自己的欲望入手,在生與死、利與義、守義與失義等方面,層層深入、正反對比地論知尺證了義重于生,必須舍生取義。

(孟子 告子上)中的{魚我所欲也}中的所有詞類活用是?

原話:魚我所欲也,熊撐欲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取魚而舍熊撐者;云云; 改后:錢我所欲也,熊貓欲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錢而買熊貓者;好耶! 改后這樣就活用于生活當中了。

舍己為人是孟子在魚我所欲也中說的嗎?

舍己為人【出自】:《論語·先進》:“夫子喟然嘆曰:‘吾與點也。’”朱熹注:“初無舍己為人之意,而其胸次悠然,直與天地萬物上下同流,各得其所之妙。” [ shě jǐ wèi rén ] 為了他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

魚我所欲也《孟子》翻譯

魚是我所追求的

<<魚我所欲也>> 文章表現了孟子怎樣的人生態度?

其實是一種灑脫,又是一份沉重。可以棄自己的生命于不顧,而追求道義,正義的獻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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