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古典舞曲---圓舞曲

12.3萬

圓舞曲是起源于奧地利北部的一種民間舞蹈連德勒(這個名稱的原意是農村風格的舞蹈” - Landlicher Tanz)。圓舞曲為三拍子,分快、慢步兩種。舞時兩人成對旋轉,十七、十八世紀開始流行于維也納宮廷后,速度變快,漸漸進入城市社交舞會。十九世紀起風行于歐洲各國。
  德國音樂學家庫爾特·薩克斯(1881-1959)曾把歐洲舞蹈史作如下劃分:
  1500-1650年間:加雅爾德時代(起源于意大利的6/8拍舞蹈);
  1650-1750年間:小步舞時代(三拍子中速、典雅的宮廷舞蹈);
  1750-1900年間:圓舞曲時代(三拍子的快、慢兩種旋轉的舞蹈);
  1900后的30年:探戈時代(源于阿根廷的一種2/4拍切分節奏的舞蹈)。
  可見,在整個十九世紀,圓舞曲在歐洲占據了壓倒一切舞曲體裁的優勢。到了今天依然方興未艾,并在全世界保持一定的影響。
  從十八世紀中葉,維也納古典樂派興起,圓舞曲就成了作曲家經常采用的體裁。像海頓、莫扎特、貝多芬和舒伯特這些大作曲家都創作過圓舞曲:海頓的鋼琴奏鳴曲中出現過圓舞曲樂章;舒伯特寫過很多圓舞曲,從18151827年間他創作了一百多首鋼琴獨奏的圓舞曲,這些簡短而富有音樂性的作品,成為后來維也納圓舞曲的先聲,李斯特還將其中一些改編為音樂會用的獨奏曲,取名為《維也納的黃昏》。圓舞曲這種體裁越來越受到作曲家的重視,出現了很多優秀作品。并且在交響曲、舞劇、歌劇等大型作品中,也有不少獨立成章的出色圓舞曲,像柏遼茲的《幻想交響曲》第二樂章舞會、柴可夫斯基《第五交響曲》的第三樂章、芭蕾舞劇《胡桃夾子》中的花的圓舞曲等等,不勝枚舉。
  十九世紀以來的圓舞曲,一方面作為舞臺或音樂會表演的作品,另一方面也作為跳舞的伴奏舞曲而盛行,并因此而派生出一種維也納圓舞曲的體裁。它以維也納為中心、以約瑟夫·蘭納、約翰·施特勞斯父子創作的套曲形式的大型圓舞曲為典型代表,曾經盛極一時。華麗、活潑而優雅的特色使其不僅當時風靡整個歐洲,而且流傳至今,維也納新年音樂會就是其例證。現在通行的圓舞曲,大多是維也納式的圓舞曲:速度為小快板,節奏有彈性(第二、三拍常常搶拍);與音樂會圓舞曲比較,顯得單純、明快、旋律流暢;伴奏中每小節常用一個和弦。結構上有自己的程式:主體是幾首小圓舞曲,開頭有序奏,最后有結尾。小圓舞曲一般為三首至五首,它們之間有時有短小的過門,但不停頓地連續演奏;序奏可能會較長,舒緩而抒情,最后轉入圓舞曲速度,為后面的圓舞曲完成節奏和氣氛上的準備;結尾常常會把前面幾首小圓舞曲的某些旋律重復一遍,造成聲勢,在熱鬧的情緒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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